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优秀社会工作成果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民政局,航空港区社会事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宣传社会工作先进典型,展示社会工作服务和管理成果,推动全省社会工作服务和管理提质增效,省民政厅决定开展2022年度优秀社会工作成果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征集活动,总结推广全省社会工作服务和管理中好做法、好经验,规范社会工作服务流程,为社会工作发展培养人才、培育组织、改进管理、树立标杆。
二、征集范围和条件
(一)征集范围
2022年度,全省各级社会工作组织、城乡社区、民政单位向县级及以上单位提交的社会工作成果,包含六大类:项目申报书、项目服务计划(方案)、项目服务报告,在县级以上媒体公开发表的宣传报道,社会工作组织和民政部门制定的各类管理工具(含制度、套表等)和社工站短视频。
(二)征集标准
1.原创性。参选所提供的申报书、服务计划、报告、报道和管理工具均需来源于实际工作,内容需原创真实,不得杜撰、移植或抄袭。
2.专业性。参选社会工作成果需符合社会工作专业规范,反映社会工作服务流程,体现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取得了良好的服务和管理效果。
3.创新性。参选社会工作成果应具有创新性,在内容、方法、理念、模式与既往同类服务和管理相比较,具有创新性。
4.示范性。参选社会工作成果需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反映出本地社会工作特色,对同类服务和管理具有示范作用。
三、征集程序
(一)申报。拟参与征集的单位填写《申报表》(附件),连同参选成果报送属地民政部门,市级民政局筛选后于2月22日前向省民政厅推荐,每市单个类别限推荐5个,每个申报单位限报4类。各地市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筛选,宁缺毋滥。
(二)评审。省民政厅将组织专家,对省辖市推荐成果进行评审,确定优秀成果候选名单。
(三)公示。省民政厅将通过官方媒体公布优秀成果候选名单。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在名单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取书面形式报省民政厅。经审核确有问题的,撤销奖励并予以公告。
(四)公布结果并推广。入选成果将通报表扬,并于2023年度社会工作宣传周进行展示推广。
联 系 人:刘颖
联系电话:0371-65923065
电子邮箱:cishanshegongchu@126.com
2023年2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mzt.henan.gov.cn/2023/02-13/2688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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