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 形成“一户(人)一条救助链”
近日,自治区民政厅等12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力度,加快形成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织密扎牢我区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实施方案》明确,要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充分发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功能,逐步形成覆盖全区、统筹城乡、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预警机制。加强低收入人口分类处置,对已经认定低收入人口的,要重点排查其他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如发现落实不到位的,以及未认定为低收入人口但符合相关社会救助政策的,要根据其困难类型将救助需求信息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上做好标识,上传至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转介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各社会救助相关部门获取救助需求后及时落实相应救助帮扶政策,并将救助帮扶的结果信息上传至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形成“一户(人)一条救助链”。
《实施方案》提出,各地要根据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信息,按照低收入人口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分层分类提供常态化救助帮扶。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同时按照现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给予针对性帮扶措施,切实防止规模性返贫。
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在持续推进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提质增效,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实施分层分类救助帮扶,将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等专项救助,拓展至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加快形成梯度救助格局。
完善急难社会救助制度,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打通异地急难社会救助的“堵点”。对于新申请认定低收入人口的,可视情况在认定救助前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探索完善服务类救助制度安排,为有需要的低收入人口提供稳定、可持续的访视、照料等服务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建立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合力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广西日报)
原文链接:http://mzt.gxzf.gov.cn/zwdt/gzdt/t193829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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