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涉及六大类22条
日前,《四川省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以下简称《基础清单》)正式发布,清单共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发展保障等6大类22条服务,各地各部门将在具体实施中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真正惠及广大流动儿童。
记者梳理发现,在学前教育服务中,我省提出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就近在普惠性幼儿园入园;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针对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的流动儿童,分别提供以公办学校为主保障就近入学、允许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在居住地普通高中就读并在当地参加高考、免除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学费等教育服务。针对家庭住房困难的流动儿童,要提供住房保障服务,为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流动儿童家庭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发放租赁补贴。针对流动儿童中的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将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法律援助等服务。此外,我省还将为流动儿童提供城市融入服务,开展流动儿童城市融入支持活动,为流动儿童父母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 。
对照《基础清单》,各市(州)民政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分析本地区流动儿童基本服务需求,制定并发布本地区流动儿童享有关爱服务清单,明确具体服务对象、项目、内容等,覆盖范围和实现程度不得低于《基础清单》要求,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及时修订发布。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本地区流动儿童关爱服务清单的宣传解读,使流动儿童家庭能够更充分了解具体内容,更好享受政策红利。
原文链接:http://mzt.sc.gov.cn/scmzt/zcjd2023/2024/11/11/770f490fe0c544e68829b8dd57e246e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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